天行专栏

COLUMN
原创专栏

《我们的孩子》(二):一部关于机会平等的“童年正义论” | 天行推书

作者:贾韬 社会 发布时间:2018-07-22
《我们的孩子》(一):焦虑于“贵子”,何以谈“我们”?

03“机会平等”旧调重弹

在前次的“推书”专栏中我们确知,帕特南《我们的孩子》的真正焦虑是平等的缺失和公共性的陨落,而不是所谓寒门贵子上升通道的关闭。
 
作者向其吁求与问责的“我们”,尤指本书的真正读者,即在社会中已经处于相对优势的人们;而作者力邀我们关注的“我们的孩子”,则尤指那些处于不利境况的孩子,哪怕对于本书的多数读者来说,那些只是“别人家的孩子”。
 
“别人家的孩子”也是“我们的孩子”。作者通过诉诸一种与中国读者所熟悉的精英式语汇完全不同的“别人家的孩子”概念,力图阻击“我们的孩子”意识在一种公民社会中的“全面枯萎”,从而克服成长机会的私人化,以及避免由这种私人化造成的客观上的机会不平等。
 
帕特南的思路适用于当前的美国,也适用于长久以来的中国。它聚焦于平等,也充分倚赖公共领域和共同体生活。本篇和下篇即分别讨论平等问题和共同体问题,分别表明二者对机会平等而言的重要意义。

相对而言,平等意识和正义感主要指向较高阶层社会成员责任的承担,共同体意识则指向底层社会成员思路的转变:
 
因为即使单就共同体和公共性来说,上层成员亟待确立的共同体意识主要也就是一种平等意识,而非止于自然充盈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自豪。下层成员亟需营造的共同体意识则主要是一种共在意识,是对万事归根结底“只能靠自己”这一原子化思路的根本克服。  

回到罗尔斯:《正义论》中的三种机会平等

就不平等问题(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问题)来说,帕特南自称一名“新人”(newcomer)(p. 310)。诚然如此。他处理文献时的大刀阔斧全然不见老手难免的负担,他对“机会平等”概念的使用也早已超出了他对自己事业的把控和想象——《我们的孩子》一书始终有着对机会平等概念的实质再界定,而远不只是停留在作者的这句自期“我们在今天怎么适用机会平等的原则,似乎都不为过”(p. 271)所表面意味着的对形式原则的数量诉求。 

一般而论,机会平等体现为一种形式平等,而与实质平等相对。恰在这一意义上,在当代平等-正义理论脉络中,帕特南是经过了罗尔斯继续向前的,而不是如他似乎想象的那样,能够轻巧地退缩至种种复杂“哲学争论”之前的某种基本共识。这位“新人”实际上走得很好也很远,他对起点平等和公平的捍卫绝非止于形式,甚至通向了一种“童年正义论”;但他误认为自己只是原地踏步,而且认为捍卫“机会平等”的根本工作也只是需要原地踏步。

本表出自《正义论》1999年修订版(英文)第57页。在它显示的正义理论第二原则的四种可能性中,除了“自然贵族制”之外,每种可能性都提供了对“机会平等”概念的一种解释。在这三种解释中,罗尔斯最终倚重第三种。而我们将会发现,帕特南在《我们的孩子》中强调的机会平等,至少落入了第二种意涵。

罗尔斯的正义论确立了两大原则,其一为贯彻始终的平等自由(equal liberty)原则,涉及基本权利义务分配方面的平等(equality in the assignment of basic rights and duties);其二为民主平等(democratic equality)原则,主张对社会经济不平等(例如财富和权威的不平等)的安排应当在结果上补偿最处于劣势的社会成员,以便促成真正公平的机会和公平的平等(Rawls 1999: 13, 57, 65)。

《正义论》的1971初版封面和1999修订版封面

恰恰是正义论第二原则在达成民主平等结论的过程中清晰而鲜明地区分了几类不同的“机会平等”(Rawls 1999: 57-65):
 
一是机会的形式平等(formal equality of opportunity),意味着生涯向才能开放(careers open to talents),它始于一种自然自由体系,但如若不采取任何努力去规制由出身导致的社会性偶然(social contingencies),就会通向一种自然贵族制(natural aristocracy);
 
机会的形式平等所不能克服的两个障碍,一是社会性偶然(集中表现为社会阶层),一是自然性偶然(主要表现为能力和天分),二者都对更深层的平等要求造成了实质影响,与此相应,第二类和第三类机会平等依次旨在克服两重偶然造成的人生劣势:
 
从而,第二类平等意味着社会地位不应只是依据第一种机会平等意涵而保持形式上的“开放”,也应确保所有人都有着某种公平机会去获得它们,亦即确保具有相同能力和愿望的人们的生活期望不应受其所处社会阶层(social class)的影响——这是一种自由平等(liberal equality)原则,为了实现这一点,除了防范财产和财富的过度积累外,尤其应当重视确保所有人的公平教育机会,使得公私学校体系均应致力于抹平阶级障碍;
 
进一步地,第三类平等则尤其强调,一旦我们将每个人都平等地视作道德存在者,我们就会至少在与无法接受阶层出身阻碍平等机会的同等程度上无法接受自然禀赋(natural endowments)导致财富和收入的不平等分配——这样一来,尽管我们也要承认只要某种形式的家庭继续存在,公平机会原则就只能不完美地落实,但我们同时也须着力减轻自然运气(natural lottery)自身的专断影响,并最终走向一种比自然自由体系、自然贵族制、以及自由式平等(liberal equality)三种可能性都更可取的民主式平等(democratic equality)。

应当注意到,即使是由差异原则所确保的“民主平等”,也仍然被标记为一种机会平等——只不过,这里的措辞尤其凸显“公平机会”,这种平等略显拗口地被强调为一种“作为公平机会之平等的平等”(equality as equality of fair opportunity),或又称之为“公平的机会平等”(fair equality of opportunity),以区别于那些明显有失公平、也就并不正义的“机会平等”类型。
 
日常所论“机会平等”,往往止步于上述罗尔斯式分类中的第一层(即“机会的形式平等”)。我们可以有理据地针对中国式成功学水平的《我们的孩子》解读之执着于“寒门贵子”想象做出根本批评,除了直觉式地发现这种解读消解了原本重要的“我们”,也是因为它对平等的理解同样停留在了令人遗憾的程度:
 
“寒门贵子”焦虑固然可以理直气壮诉诸机会平等这一根本价值,但焦虑者对“机会平等”的理解,只不过也停留在1971年《正义论》初版之后已经不值一驳的形式机会平等陋见,停留在那种“生涯向才能开放”、地位上升的通道不应关闭的执念。这种初阶平等在盛行着更恶劣的不平等的社会中固然值得重视,但若只是执着于此,就会要么连最粗鄙的敌人也无力击败,要么在“彼可取而代也”的循环中将自己化身为新公敌[1]。
 
但写出《我们的孩子》的帕特南不可能满意于此。尽管他在立主“今天怎么适用机会平等的原则……都不为过”时,有一种对政治哲学清晰界定的迟钝[2],但合格的读者仍然很容易注意到,帕特南贯穿全书的无论怎样强调都不为过的“机会平等”,早已超出了形式平等的低地,至少奠立于罗尔斯式分类的第二层之上(在某些原则性的和操作性的细节之处,甚至有落入第三层的痕迹)。《我们的孩子》全书不仅处处有《正义论》的影子,而且恰也是达成克服社会阶层壁垒的那种相对公平(而非明显不公)的平等机会的努力。 

我们能够把《我们的孩子》解读为一部“童年正义论”,还有一种更直接的理由:正如本文已经提示过的,全书所使用的阶级区隔指标主要是父母一代的教育程度,又由于其中多数为人父母的“幸运”前代人都是因能力而向上流动(例如,“第一代大学生”是本书案例故事中频繁出现的字眼),那么罗尔斯关于能力至上社会(meritocratic society)的忧虑和洞见就是格外适用的。

不平等的恶果:帕特南的揭示与呼吁

上文已经澄清了帕特南据理力争的机会平等是何种机会平等,并由此解读出“童年正义”(justice of childhood)这一概念。基于此,我们即可深入《我们的孩子》一书的腹地,抛开罗尔斯加诸当代平等讨论者的必要理论负担,而直接处理帕特南本人的问题意识:

机会平等是如此重要,而且依然如此缺乏。因而,紧要之事就不是讨论过度机会平等导致的不公正,也不是力图以其他类型的平等补充机会平等的不足,而是重新界定机会平等本身的要点。不过,为了达成这一目的,帕特南所做的却不是政治理论家的工作,而是讲述了一系列关于机会不平等的故事,力图通过呈现不平等之恶果,证成对平等的呼吁。

对于不平等的恶状与恶果,全书呈现为弥漫于几乎全部生活领域的美国上层-下层隔离式“剪刀差”(scissors gap)——从家庭结构,到养育模式,到学校条件,再到社区环境:

就家庭结构来说(pp. 82-89),基于阶级的家庭“两阶化”(two tiers)现象已经令人惊心地普遍。上层阶级有着较高的婚姻比率,大多数孩子同双亲一起幸福生活,并有着较高的结婚期待值;下层阶级却有着极高的离婚率,许多孩子甚至成长于多伴侣的(multi-partner)混杂家庭。究其原因,经济问题占据首位,文化因素列居次席:文化观念中婚姻和生育之间的紧密关联已经瓦解,而经济困境又使得工人阶级无力建立或维系传统婚姻模式。经济文化两者的共同作用,使得穷人陷入家无宁日和经济贫困两种状况的恶性循环,也导致单亲穷人家庭大量出现。

但与经济上和文化上的保守派想象恰恰相反的是,社会福利政策并不会由于支持女性的独立而导致家庭的崩坏,毋宁说福利政策长久以来已经实质失效;工人阶级家庭的破坏也很难归因于宗教或政治意识形态的衰落,因为统计表明,个人价值观的变化只有在与经济低潮同时出现时,才能成为家庭衰落的线索。归根结底,家庭破碎往往根源于经济困境,以至于家庭结构可被视作贫穷和代际持续贫穷之间的居中变量(intervening variable),经济不幸经由家庭解体而从上一代传递到下一代。甚至,就整个社会而言,单亲父母越多,上升流动性(upward mobility)就越差。

就养育模式来说(pp. 122-152),下层阶级的为人父母之道完全违背了最新科学研究成果所显示的儿童发育要点。亲代的经济困难会导致对子代的高压教育,或者育儿时间和关注度的分配不合理,而高压教育和养教缺失又会进一步导致子代在未来学习生活中表现不佳。这是贫富分化造成教育结果鸿沟的直接方式,补充了前述贫富分化经由家庭结构导致教育鸿沟的间接方式。

作者在此确立了两种强正相关:亲代社会阶级和受教育程度与子代养教模式之间的正相关,养教模式和子代生活表现之间的正相关。贫困造成匮乏,匮乏造成全方位的发育及发展限制,教育又是其中的重要一环。生活压力会造成一方面更严苛、另一方面也更缺乏责任感的父母,而这些经济境况较差的父母也同时缺乏对养教子女而言至为重要的知识。

因而,他们的教育风格更为迟钝粗暴,他们采纳的教育策略也属“防备式”(而非与之相对的、较高阶层父母所使用的“推进式”),部分原因在于贫民区孩子当务之急的防护和技能就是确保安全。这类教育风格和教育策略导致孩子们的大脑不仅发育慢,而且功能受到影响,长大后抗压能力偏弱,更难集中精力完成一项具体任务,语言能力也处于劣势。

穷家长一方面金钱投入有限,使得穷孩子无法获得充足的精神资源和早期教育;另一方面时间投入也远比富家长有限,而且主要育儿精力被用于身体照料(physical care,可形象概括为“换尿布时间”)而非发展活动(developmental activities,可形象概括为“睡前故事时间”),使得穷孩子无法在父母的充分关注和充分交流中获得智商与情商的增进。

对比于科学研究结论:婴儿大脑的健全发育需要成年人耐心细致的关照,孩童在成长初期所获得的能力是未来一切的基础——无论认知能力还是社会参与能力的发展,学龄前养教都事半功倍,学龄前养教的延宕则祸不单行。

早期教育的重要意义,即使对一些中国穷苦人家来说也耳熟能详了:美国发展经济学家罗斯高(Scott Rozelle)扎根中国农村做出的研究结论[3],要点之一就在于充分倚重诺奖经济学家James Heckman 的发现,即国家和家庭应在0到3岁的孩子身上做出教育投资,因为认知能力和智商百分之九十由0到3岁的发育决定。而由于错过认知和智商最佳发育阶段,农村孩子以及农村进城务工成年人有半数智力发育迟缓(城市健康人群中的比率为14%)。

“在0-3岁,你投资1块钱,有18块钱会回来;3到4岁投资1块,是7块钱的回报;小学是3块钱;大学里投资1块钱是1块钱的报酬;成人是负的。”(选自罗斯高的一席演讲:“农村儿童的发展怎样影响未来中国”,详见文末注[3]) 

罗斯高因而呼吁母亲回乡育儿,而由国家和政府出资扶持相应的养育项目。他的“妈妈回家”方案引发来自女权主义群体和农民工进城安家主张者的激烈反驳,但批评者全都错过了他的方案的根本要点:应当由国家出资矫正这种起点不公正和机会不平等[4]。同样,帕特南也意识到,与父母过度溺爱造成的子女问题相比,父母教育的缺位应被强调为一种社会问题。
 
在帕特南和罗斯高的对照之下,我们也不妨重温罗尔斯在这方面的顾念。在讨论须超越自由式平等而诉求民主式平等时,他背景式地提到:“一切类型的社会条件和阶级态度,都会影响自然能力(natural capacities)自身发展并结出果实的程度。甚至,做出努力和尝试、以便在寻常意义上变得应得(to be deserving),这类意愿本身也取决于幸福的家庭和社会环境。”(Rawls 1999: 64)
 
回到《我们的孩子》的主线,由于学校条件和社区环境更多地有赖于共同体营造,本文将在专门讨论公共生活的下一篇做出具体回顾。总的来说,就家庭、养教、学校、社区各个方面都明显有之的上层阶级和下层阶级之间的机会不平等而言,本书似乎也顺应了美国1960年代以来一直兴盛的“身份政治”诉求之下不断复归的“阶级政治”呼声,那么,格外关乎身份认同与共在生活的下一节也会承当起此间辨析的任务。 

小结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但深谋远虑需要充分的信息知识、关系资源、财力投入、以及作为终日苦劳于生计甚或朝不保夕的对立面的必要闲暇。否则,“爱的花朵未必能结出成长的果实”(p. 132)。

而当爱的花朵无法结果、或者花落后只有淮橘成枳的苦果这类现象大量反复出现时,平等与公正就成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难辞其责的任务,也同时有必要成为优势阶层看待社会问题时的首要直觉。

养而教之固然首先是“一家一户”的私人责任,不过,借助《我们的孩子》的机会平等洞见,我们也同样察觉了一种明显的“幸福生活靠双手”陷阱:在养教子女方面,强调成长的实现主要是一家一户的私人功劳,这是正确的实情判定;强调糊口育人只能靠一家一户的私人努力,这则是不正当的社会卸责。

与在任何基本生活保障领域一样,社会制度总是应当做到:回望过去不邀功,设想未来要担责。而社会精英也最好能够做到,不把所获的相对优势视作理所应得,不把获得优势的原因仅只归因于能力,也不把能力视作私产。唯有自省的文化精英,才有望破除“寒门贵子”魔咒,协力促成公正的社会制度;也正须有这种公正,方有望为同一片土地上的“我们的孩子”确保平等的童年,平等的成长机会,平等的人生期望。

在正式进入本书的最大贡献——仍旧是帕特南最为擅长的关于共同体和公共生活的明见洞察——之前,机会平等观和问责意识,就是这部“童年正义论”能够给我们的最重要启示。

敬请期待 《我们的孩子》推书连载终结篇 

注:
[1] 令我们无力击败敌人的,是公共性和社群联结的缺乏;令我们化身为敌的,是平等观念的浅陋。本节和下节会不断回到这个论述基点。
[2] 这种迟钝,甚至简化和粗暴,在第六章注释27展现得淋漓尽致:他把重要程度不同、观点有异、甚至体例有别的书和文章平行列出,统称为“关于机会不平等的道德哲学基本文献”(p. 368)。关于体例有别,这里可能有社会科学著作带给规范政治理论研究的一点莫名惊诧:我们似乎很少看到把罗尔斯《正义论》与金里卡《当代政治哲学》、又与一个斯坦福哲学百科词条并列处理的情形。这种泥沙俱下感,在相关专门领域的本科课程论文之后恐怕就很少见到了。不过回到清晰界定的要求,将观点有别的著述并列一处才是妨害最大的。
[3] 罗斯高的引发大范围争论的演讲,见:
https://admin.yixi.tv/h5/speech/559/
[4] 这同样表明了总能够在公共领域发声的文化精英们缺乏分配正义和平等方面的自觉。自身处境的代入感限制了他们的想象力。对罗斯高的反驳回响,正如帕特南所不料引发的“寒门贵子”焦虑一样,暴露了我国中产智识阶层的顾影自怜背后的自我中心和自暴自弃——“自我”和“自弃”密切相联,这听起来非常耳熟,因为这刚好符合前文引述的美国穷人的育儿风格:一方面更苛刻,另一方面却也更缺乏责任感。我国文化精英仍是智识和价值观方面的贫民(即使是最热衷“启蒙”事业的那一群,也多数如此)。端的是“破碎的我如何帮助破碎的你”。确实,哪怕当他们关注“底层”同胞时,字里行间也总是对自我处境的顾盼,而“我们”观念总是一次又一次缺席。

[5] 远不止于精英的自我问责意识,还包括权利对权力的问责意识。公共生活和公民美德的要旨和出发点就在于此。


公众号文章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HOTs42SBvrbLcHtpNYxEhw

作者:贾韬

编辑:Savannah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天行教育哲学研究院

电话:010-58804184

邮箱:tianxing@bnu.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富中通和大厦10层1002

微信公众号天行LAB

© 2020 天行 All Rights Reserved . 京ICP备19052104号-1